(1)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检查还应包括: 查设备设施、查教育培训、查操作行为、查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和查伤亡事故处理。
(2)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检查的主要形式还应包括: 经常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节假日安全检查、开工、复工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和设备设施安全验收检查等。
(3)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检查的要求还应包括:
1)认真、详细进行检查记录,特别是对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如隐患的部位、危险性程度及处理意见等。
2)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该进行登记,并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引起整改单位的重视,并作为整改的备查依据。
3)尽可能系统、定量地做出检查结论,进行安全评价。
4)检查后应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查被检单位是否按“三定”原则(定人、定期限、定措施)落实整改,经复查整改合格后,进行销案。
(4)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方法还应包括:量、测、“运转试验”。
(5)汇总表中各项分数计算如下: 1)分项实得分=(该分项在汇总表中应得分×该分项在检查评分表中实得分)/100; 则:“安全管理”分项实得分为:10×81/100=8.1分; “模板工程”分项实得分为:10×86/100=8.6分; “高处作业”分项实得分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