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级经济师考试财税考点:税务登记证的发放及使用
更新时间:2019-03-12 14:26:42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
收藏
中级经济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摘要 环球网校分享的“2019年中级经济师考试财税考点:税务登记证的发放及使用”以下介绍了中级经济师考试财税考点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备考中级经济师考试有帮助,更多资料敬请关注环球中级经济师考试频道……
税务登记证的发放及使用
1.税务登记证的发放
纳税人在填写税务登记表并提供有关证件和资料,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发给税务登记证。
2.税务登记证件的使用要求
(1)要亮证经营。纳税人应在生产、经营场所的明显处张挂税务登记证正本;固定业户外出经营时,应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有关证件,亮证经营,接受检查监督。
(2)要遵守使用规定。税务登记证件,只限纳税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涂改、损毁、买卖或者伪造。
(3)办理涉税事宜要持税务登记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筒称《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A条规定: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①开立银行账户;②申请减税、免税、退税;③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④领购发票;⑤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⑥办理停业、歇业;⑦其他有关税务事项。
(4)要定期验换。税务登记证件通常一年验证一次,三年更换一次。纳税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持有关证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验证或换证手续。
(5)遗失要声明作废。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菅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因此,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在报纸、广播或电视上公开声明作废;同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报告和申请,经审核后予以补发。
环球网校中级经济师考试频道为大家分享中级经济师考试报名、考试安排、成绩查询、证书领取等考试热点资讯,想要报考2019年中级经济师考试的小伙伴们可以关注本网站,及时了解相关资讯……
编辑推荐
最新资讯
- 2026年中级经济师备考黄金周!精讲班核心科目密集更新,速看最新进度2026-04-27
- 2026年中级经济师考试教材选哪套?官方教材+真题推荐2026-04-27
- 环球网校23周年庆!2026中级经济师备考启航盛典,直播赢免单/返现福利2026-04-23
- 2026年中级经济师考试用书官方教材及出版单位(附历年真题及模拟试卷套装)2026-04-21
- 免费领讲义+看回放!2026中级经济师精讲班全科资料包,零基础速来2026-04-19
- 速看!2026年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难点突破及答题技巧详解(附讲义)2026-04-19
- 已更新!2026年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第1章讲义pdf【免费领取】2026-04-15
- 4月14日19时开播!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精讲班直播预约领干货2026-04-14
- 重要通知!2026年中级经济师课程进度更新揭秘(4月13日-4月19日)2026-04-13
- 4月14日开启!2026年中级经济师精讲班开播直播课不容错过2026-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