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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法考点精粹: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3)

更新时间:2012-03-30 09:24:36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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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和清算$lesson$

  1、解散事由

  (1)投资人决定解散;

  (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

  2、清算人

  投资人可以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3、债权申报期限

  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债权。

  4、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2)所欠税款;(3)其他债务。

  提示: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5、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要求的,该责任消灭。

  【例题】张先生在谈论《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有关规定时讲到以下内容,其中正确的有( )。

  A、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时,投资人可以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其他成员的财产作为个人出资

  B、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C、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时,可由投资人自行清算,也可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D、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清偿债务时,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应作为第一顺序清偿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法》的相关规定。(1)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时,投资人可以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但是不能以家庭其他成员的财产作为个人出资;(2)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3)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时,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4)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①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②所欠税款;③其他债务。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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