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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法考点精粹: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4)

更新时间:2012-03-30 09:26:24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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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个人独资企业及投资人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lesson$

  1、违反规定,提交虚假文件或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企业登记的,责令改正,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营业执照。

  2、涂改、出租、转让营业执照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伪造营业执照的,责令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

  4、投资人违反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例题】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发生的下列违法情形中,依法应当吊销营业执照的有( )。

  A、涂改营业执照且情节严重

  B、开业后自行停业时间连续达到9个月

  C、使用的名称与其在登记机关登记的名称不相符合

  D、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被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但逾期;仍未办理

  答案:AB

  解析: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根据规定,涂改、出租、转让营业执照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因此选项B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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