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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法》知识点讲解:个人独资企业法律(4)

更新时间:2012-06-15 10:59:57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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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级经济法》知识点讲解:个人独资企业法律(4)

  四、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和清算

  1、解散事由

  (1) 投资人决定解散;

  (2) 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3)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

  【例题】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个人独资企业应当解散的情形有( )。(2008年)

  A、投资人死亡,继承人决定继承

  B、投资人决定解散

  C、投资人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

  D、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答案:BCD

  2、清算人

  投资人可以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3、债权申报期限

  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在公告之口起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债权。

  4、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2)所欠税款;

  (3)其他债务。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5、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要求的,该责任消灭。

  【例题1】林某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一个人独资企业,聘请陈某管理该企业事务。林某病故后,因企业负债较多,林某的妻子作为惟一继承人明确表示不愿继承该企业,该企业只得解散。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关于该企业清算人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由陈某进行清算

  B、由林某的妻子进行清算

  C、由债权人进行清算

  D、由债权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答案:D

  【例题2】某个人独资企业由王某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该企业因经营不善被解散,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欠债务,对尚未清偿的债务,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规定的是( )。

  A、不再清偿

  B、以王某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则不再清偿

  C、以王某的家庭共有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则不再清偿

  D、债权人在企业解散后5年内未提出偿债请求的,王某不再承担清偿任

  答案:D

  【例题3】张先生在谈论《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有关规定时讲到以下内容,其中正确的有( )。

  A、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时,投资人可以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其他成员的财产作为个人出资

  B、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C、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时,可由投资人自行清算,也可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D、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清偿债务时,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应作为第一顺序清偿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法》的相关规定。(1)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时,投资人可以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但是不能以家庭其他成员的财产作为个人出资;(2)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3)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时,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4)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①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②所欠税款;③其他债务。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CD。

  五、民事赔偿责任的优先执行

  违反《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金、罚款,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首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008年简答题演练)

  张某拟设立个人独资企业。2007年3月2日,张某将设立申请书等申请设立登记文件提交到拟定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设立申请书的有关内容如下:张某以其房产、劳务和现金3万元出资;企业名称为A贸易有限公司。3月10日,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张某“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

  3月15日,张某将修改后的登记文件交到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3月25日,张某领取了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于3月20日签发的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

  该个人独资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成立后,张某委托王某管理A企业事务,并书面约定,凡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业务均须取得张某同意后执行。B企业明知张某与王某的约定,仍与代表A企业的王某签订了标的额为2万元的买卖合同。张某知道后以王某超出授权范围为由主张合同无效,但B企业以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受托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第三人为由主张合同有效。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张某3月2日提交的设立申请书中有哪些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

  答案:(1)张某3月2日提交的设立申请书中有以下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

  ①以劳务出资不符合规定。(普通合伙人才能以劳务出资,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是不能以劳务出资的)

  ②企业名称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2)A企业的成立日期是哪天?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2)A企业的成立日期为3月20日。根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个人独资企业成立日期。本题中,工商机关的签发日期为3月20日,因此该日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成立日期。

  (3)B企业主张合同有效的理由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3)B企业主张合同有效的理由是不正确的。根据规定,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题中,B企业为知情的、非善意的第三人,因此不适用该规定,此时投资人是可以对抗B企业的,B企业的主张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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