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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知识点讲解:第二章(7)

更新时间:2012-08-13 09:12:25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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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1、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2、发起设立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3、募集设立

  (1)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2)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

  解释:募集设立不允许分期出资,注册资本即为实收股本总额。

  4、公司章程的制定

  (1)对于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2)对于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制定的公司章程,还应当经有其他认股人参加的创立大会通过,以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提示:(1)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制定者是公司设立时的所有股东。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3)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定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例题】下列各项中,符合《公司法》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规定的是( )。(2010年)

  A、甲公司注册资本拟为人民币300万元

  B、乙公司由一名发起人认购公司股份总额的35%,其余股份拟全部向特定对象募集

  C、丙公司的全部5名发起人均为外国人,其中3人长期定居北京

  D、丁公司采用募集方式设立,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分期缴纳,拟在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

  答案:C

  解析: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选项A错误: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为2-200人;选项B错误:(3)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实收股本总额,不得分期出资;选项D错误。

  (二)创立大会

  1、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30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30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

  2、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

  3、创立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4、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解释:投资人可以抽回出资的情形:(1)未按期募足股份;(2)发起人未按期(30日)召开创立大会;(3)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

  提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公司“成立”前,可以抽回出资。

  (三)发起人的义务

  1、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2、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入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不包括认股人)承担连带责任。

  提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3、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将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监事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置备于本公司。股东有权查阅这些文件,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4、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3)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例题】甲股份公司成立后,董事会对公司设立期间发生的各种费用如何承担发生了分歧。下列哪一项费用应当由发起人承担?

  A、发起人赵某因公司设立事务而发生的宴请费用

  B、发起人钱某就自己出资部分所产生的验资费用

  C、发起人孙某为论证公司要开发的项目而产生的调研费用

  D、发起人李某值班时乱扔烟头将公司筹备组租用的房屋烧毁,筹备组为此向房主支付的5万元赔偿金

  答案: D

  解析:凡是为公司成立事宜而发生的费用,都是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责任。本题中,赵某、钱某和孙某为公司设立而发生的宴请费用、验资费用或者调研费用,都是为了公司的设立而承担的,因此应该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李某扔烟头的过失行为,造成的损失,应该由其个人承担。本题正确答案是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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