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0年1月2日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1000
贷:银行存款 967.5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32.50
(2)2010年12月31日
应确认的投资收益=967.50×5%=48.38(万元),“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48.38-1000×4%=8.38(万元)。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40
——利息调整 8.38
贷:投资收益 48.38
确认减值损失967.5+48.38-900=115.88(万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 115.88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115.88
(3)2011年12月31日
应确认的投资收益=900×5%=45(万元),“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45-1000×4%=5(万元)。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4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5
贷:投资收益 45
2011年12月31日转回前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900+45=945(万元),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1100万元,减值准备可以转回。
由于2011年价值回升:
首先在不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下2011年12月31日的处理如下:
应确认的投资收益=(967.50+48.38)×5%=50.79(万元),“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50.79-1000×4%=10.79(万元)。
2011年12月31日(转回日)不考虑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967.50+48.38+50.79=1066.67(万元)
2011年转回后的摊余成本不能超过1066.67万元,所以转回的金额不能超过1066.67-945=121.67(万元),而不是1100-945=155(万元)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115.88
贷:资产减值损失 115.88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5.79
贷:投资收益 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