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安全工程师《法律知识》章节辅导-5
(3)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没有规定的,适用《安全生产法》。有关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的法律、行政法规多数都已年代久远,有些规定已经不适应当前安全生产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形势,亟待修订和补充。《安全生产法》的大部分法律规定,都是上述特别法所没有的。也就是说,现行的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的法律、行政法规对特殊的安全生产问题没有规定的,应当依照《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执行。$lesson$
(4)今后制定和修订有关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的法律、行政法规时,也要符合《安全生产法》确定的基本的方针原则、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不应抵触。上述特别法都是在没有安全生产基本法律的情况下出台的,它们所没有的法律规定只能通过《安全生产法》加以补充完善和适用。但在安全生产领域已经制定出基本法律的前提下,其后出台的特别法则应遵循《安全生产法》的基本法律规范。
总之,在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安全生产法》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是最高的。《安全生产法》是我国第一部安全生产领域的基本法律。只有科学地认识《安全生产法》的法律性质及其法律地位,才能处理好《安全生产法》与其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关系,使这部法律得以完整地、准确地贯彻实施。
二、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党和国家的一贯方针。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生产法》第三条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法律形式加以固定和实施的安全生产基本方针,是《安全生产法》的灵魂。
《安全生产法》关于预防为主的规定,主要体现为“六先”,即:
(1)安全意识在先。
(2)安全投入在先。
(3)安全责任在先。
(4)建章立制在先。
(5)隐患预防在先。
(6)监督执法在先。
最新资讯
- 2025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前急救!各科考前三页纸免费下载2025-10-13
- 2025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第六章29个重要考点,分值25-34分2025-10-13
- 2025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第五章28个重要考点,分值9-14分2025-09-28
- 干货预警!2025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7个核心考点解析2025-09-28
- 2025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基础》考前急救锦囊:15个考点助力拿分2025-09-28
- 2025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基础》28个核心考点,考前突击必看2025-09-23
- 备考冲刺!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科目速记口诀,适配2025年考试重点2025-09-19
- 2025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第四章23个重要考点,分值6-10分2025-09-19
- 干货来袭!注安法规数字汇总,考试提分就靠它2025-09-15
- 别错过!注安技术速记口诀适配2025年考试重点2025-09-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