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全工程师《相关法规》考点:违法行为责任主体
更新时间:2013-11-14 10:46:45
来源:|0
浏览
收藏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摘要 2014年安全工程师《相关法规》考点:违法行为责任主体
预防煤矿事故违法行为所应负的法律责任
《特别规定》将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主体确定为两类,一类是生产主体,一类是监管主体。对两类主体实行责任追究的形式、违法行为的界定和相应的法律制裁,都是以此为基础规定的。
(一)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形式
1.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
(1)煤矿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煤矿企业实施了《特别规定》禁止的行为和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即构成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煤矿是预防生产安全事故违法行为的主要的责任主体。当然,对煤矿预防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法定代表人和矿长,也是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
(2)国家工作人员。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或有其他行政违法行为的,将被追究法律责任。此外,国有煤矿的主要负责人等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范畴,其违法行为也属于追究之列。
2.违法行为的责任形式
(1)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采用最多的法律责任形式。《特别规定》对不同的责任主体实施责任追究的规定是不同的。对煤矿及其主体负责人的行政责任追究采用行政处罚的方式实施。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行政责任追究采用行政处分的方式实施。
(2)刑事责任。《特别规定》对两类责任主体构成犯罪的,都作了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煤矿的法定代表人和矿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安全生产犯罪的规定处以刑罚。国家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职务犯罪的规定处以刑罚。
编辑推荐: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安全工程师频道及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编辑推荐
最新资讯
- 定了!2026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教材变动方向已明确2026-03-30
- 抓大放小!中级注安师《管理》各章节分值分布2026-03-29
- 重点明晰:中级注安《道路运输》各章节考试分值分布2026-03-28
- 2026年中级注安师管理第五章考点:应急演练分类2026-03-28
- 2026年中级注安师管理第五章考点:应急预案编制程序2026-03-27
-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化工安全》各章节分值分布,从考情趋势看复习方向2026-03-27
- 2026年中级注安师管理第五章考点:应急预案分类2026-03-26
- 2026年中级注安师管理第五章考点:事故应急管理理论框架2026-03-25
- 2026年中级注安师管理第三章考点: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2026-03-24
- 2026年中级注安师管理第三章考点:安全评价2026-03-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