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全工程师《相关法规》考点:违法行为责任主体
更新时间:2013-11-14 10:46:45
来源:|0
浏览
收藏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摘要 2014年安全工程师《相关法规》考点:违法行为责任主体
预防煤矿事故违法行为所应负的法律责任
《特别规定》将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主体确定为两类,一类是生产主体,一类是监管主体。对两类主体实行责任追究的形式、违法行为的界定和相应的法律制裁,都是以此为基础规定的。
(一)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形式
1.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
(1)煤矿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煤矿企业实施了《特别规定》禁止的行为和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即构成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煤矿是预防生产安全事故违法行为的主要的责任主体。当然,对煤矿预防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法定代表人和矿长,也是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
(2)国家工作人员。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或有其他行政违法行为的,将被追究法律责任。此外,国有煤矿的主要负责人等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范畴,其违法行为也属于追究之列。
2.违法行为的责任形式
(1)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采用最多的法律责任形式。《特别规定》对不同的责任主体实施责任追究的规定是不同的。对煤矿及其主体负责人的行政责任追究采用行政处罚的方式实施。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行政责任追究采用行政处分的方式实施。
(2)刑事责任。《特别规定》对两类责任主体构成犯罪的,都作了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煤矿的法定代表人和矿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安全生产犯罪的规定处以刑罚。国家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职务犯罪的规定处以刑罚。
编辑推荐: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安全工程师频道及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编辑推荐
最新资讯
- 2025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前急救!各科考前三页纸免费下载2025-10-13
- 2025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第六章29个重要考点,分值25-34分2025-10-13
- 2025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第五章28个重要考点,分值9-14分2025-09-28
- 干货预警!2025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7个核心考点解析2025-09-28
- 2025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基础》考前急救锦囊:15个考点助力拿分2025-09-28
- 2025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基础》28个核心考点,考前突击必看2025-09-23
- 备考冲刺!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科目速记口诀,适配2025年考试重点2025-09-19
- 2025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第四章23个重要考点,分值6-10分2025-09-19
- 干货来袭!注安法规数字汇总,考试提分就靠它2025-09-15
- 别错过!注安技术速记口诀适配2025年考试重点2025-09-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