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证券从业资格 >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 2020年1月,甲、乙、丙三位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生产塑料制品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 000万元,董事会成员6人,约定分两年缴付出资,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三位股东共依法缴付520万元,根据《公司法》规定,下列选项中,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为( )

1.【单选题】

知识点:股份有限公司【法规知识点】

2020年1月,甲、乙、丙三位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生产塑料制品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 000万元,董事会成员6人,约定分两年缴付出资,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三位股东共依法缴付520万元,根据《公司法》规定,下列选项中,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为( )

A
董事人数减少了1人
B
2020年末亏损为183万元
C
总经理认为有必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D
单独持有公司股份5%的股东请求召开时股东大会
查看答案
获取二级造价工程师定制学习规划
壮壮老师
00:00:00
2334已获取

微信号:hqwxjg1006

证券从业资格历年真题 更多

下载快题库,随时随地刷题
碎片时间巩固知识点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