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土地估价师 > 土地估价师备考资料 > 2013年土地估价基础与法规复习资料4

2013年土地估价基础与法规复习资料4

更新时间:2013-06-05 17:39:11 来源:|0 浏览0收藏0
摘要 土地估价基础与法规

点击进入2015年土地估价基础与法规复习资料汇总

  土地管理的原则

  1、依法管理原则

  土地管理必须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目前,我国已基本建立了以《土地管理法》为主体的一系列土地法规政策和行政规章,为依法管理土地提供了法律依据。

  2、统一管理原则

  一是把全国土地作为一个整体,实行城乡地政的统一管理;二是要求在土地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合理分工的基础上进行有效的密切合作,形成一个相互协作、协调统一的管理结构,发挥整体功能,实现土地管理目标。

  3、维护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原则

  土地公有制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物质基础,因此,土地管理必须坚持和维护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

  4、充分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原则

  土地管理的根本目的在于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的需求,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因此,实现对土地资源的充分、科学、合理、有效利用和保护是土地管理的基本准则。

  【例题】土地管理的原则包括(  )等。

  A.依法管理原则

  B.统一管理原则

  C.维护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原则

  D.充分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原则

  答案ABCD

  我国土地管理机构的设置

  我国土地管理机构的设置采取垂直统一管理的方式,在中央成立国土资源部,下设国土资源部、局等等,由上至下统一管理。

  现行土地管理体制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1986年国家土地管理局成立之后,由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所确定实行的全国土地统一管理的体制。

  198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中明确指出:“为了加强对全国土地的统一管理,决定成立国家土地管理局,作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条也明确规定:“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1998年,国务院组建了国土资源部,实行陆地与海洋,土地与矿产的统一管理,更体现全国土地统一管理的力度。

  全国城乡土地统一管理的体制,是由我国的具体国情所决定的。一是我国人地矛盾的内在需求。我国人多地少,人地矛盾十分突出,土地管理首先要解决的根本问题就是保证有限的土地养活众多的人口,切实保护耕地。耕地的保护实质就是协调好吃饭与建设,做到一要吃饭,二要建设,三要保护环境。吃饭与建设的关系协调,就要求对全国土地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筹兼顾、合理配置。二是维持我国土地公有制的客观需要。土地公有制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保证,要维持和巩固土地公有制,就必须坚持土地统一管理,分散或分割管理会导致公有制的名存实亡,统一管理有利于土地的合理配置和土地利益的合理分配,兼顾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与发展,从而发挥土地公有制的优越性。

  历史的实践也证明,土地由各部门分管,或统管与分管相结合体制,不但不能发挥各部门的作用,反而造成政出多门、相互扯皮和土地管理的无序状态。过去,由于国家和各级政府未设置统一的土地管理机构,各部门自己管地,各自为政,自立条例、规定。凡涉及征地、批地的部门,都插手地政工作,要管都管,要不管都不管。所以,土地分散多头管理,不能有力地贯彻、执行国家制订的土地法规、条例和政策,不能强有力地制止乱占耕地和滥用土地的行为发生,致使国家土地资源不断遭到浪费和破坏,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也不断受到侵犯。

  根据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国土资源部代表国务院负责全国土地管理工作。全国地方各级政府从1986年开始已按《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成立了具有统管职能的土地管理机构。一般各省、自治区级的土地管理机关为厅级;地、市级土地管理机构为处级单位;县级土地管理机构为科级单位。

  根据国土资源部的“三定”方案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资源部各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国土资源部设14个职能司(厅、局)。其中有6个职能司(厅、局)与土地管理直接相关,承担着相应的土地管理职责。

  1.政策法规司。

  组织起草有关土地资源的法律法规草案;组织协调部内有关立法工作;组织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办理有关行政复议事宜;调研和起草综合性的土地资源政策。

  2.规划司。

  组织研究全国和重点地区国土综合开发整治的政策措施,起草编制全国性及区域性的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拟定土地供应政策;指导和审核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土地复垦规划、土地整理规划、未利用土地开发规划等专项规划和地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参与报国务院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工作。

  3.耕地保护司。

  拟定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农地保护和土地整治政策、农地转用管理办法,拟定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规定;指导农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

  4.地籍管理司。

  拟定地籍管理办法,拟定土地调查、动态监测、地籍调查和统计的技术规范、标准并组织这些千作;拟定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和权属纠纷调处规则和权属管理办法,承担调处重大土地权属纠纷。

  5.土地利用管理司。

  拟定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管理办法,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

  6.执法监察司。

  组织对执行和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定土地执法监督和土地违法案件查处的规定,组织开展对土地利用规划、农地转用、土地征用、土地资产处置、土地使用权交易行为的监督监察,依法组织查处重大土地违法案件。

2014年土地估价师成绩查询   2015土地估价师VIP套餐

土地估价师考试历年真题汇总 2014年土地估价师合格标准

土地估价师备考资料全部免费下载

  • 考试大纲
  • 备考计划   
  • 真题答案与解析
  • 易错练习
  • 精讲知识点
  • 考前冲刺提分   
点击领取资料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土地估价师资格查询

土地估价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土地估价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