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复议申请
(1)当事人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环球网校提供行政复议申请)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2)行政复议申请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
(3)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4)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
环球网校小编推荐: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行政复议范围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民事诉讼管辖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仲裁的基本原则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仲裁的概念和特征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经济纠纷概念及解决途径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初级会计职称备考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频道或登陆初级会计职称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以上文章为考生提供“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行政复议申请”供考生学习
多项选择题
1、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有( )。
A、公民对行政机关作出查封、扣押、冻结其财产的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B、企业对行政机关作出吊销其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C、社会团体对行政机关作出其有关资质证书中止的决定不服的
D、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本单位给予其行政处分的决定不服的
【答案】ABC
【解析】不能申请行政复议:(1)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可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2)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可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选项ABC都是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均可以依规定提起行政复议。
环球网校小编推荐: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行政复议范围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民事诉讼管辖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仲裁的基本原则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仲裁的概念和特征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经济纠纷概念及解决途径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初级会计职称备考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频道或登陆初级会计职称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以上文章为考生提供“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行政复议申请”供考生学习
最新资讯
- 2026年初级会计三色笔记,帮你节省一半时间2026-02-25
- 2026初会章节知识点:实务+经济法2026-02-24
- 2月打基础!2026年初级会计知识点三色笔记2026-02-24
- 应交税费初会思维导图2026年2026-02-24
- 2026年初级会计利润思维导图pdf,简洁好记版2026-02-24
- 免费看2026年品种法思维导图初会2026-02-24
- 难点!2026年初级会计实务收入思维导图2026-02-23
- 干货来了!2026年初级会计所有者权益思维导图,考点串讲2026-02-22
- 重点掌握!2026年初级会计长期股权投资思维导图,考点框架一键理清2026-02-21
- 难突破?2026年初级会计固定资产思维导图,轻松吃透考点2026-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