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劳动者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者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一、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环球网校提供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7)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劳动关系的建立时间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初级会计职称备考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频道或登陆初级会计职称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以上文章为考生提供“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劳动者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要求参加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生学习并掌握知识点。
三、劳动者“不需要事先告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劳动关系的建立时间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初级会计职称备考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频道或登陆初级会计职称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以上文章为考生提供“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劳动者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要求参加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生学习并掌握知识点。
最新资讯
- 初级会计经济法考点归纳:社会保险2025-11-26
- 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重点:劳动合同2025-11-25
-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学霸笔记:票据法上的期限规定2025-11-25
- 初级会计经济法考点汇总:各类银行结算账号的规定2025-11-24
-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归纳:签章辨析2025-11-24
-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讲义:会计档案易错数字总结2025-11-24
- 别再傻傻分不清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法律事实与法律关系2025-11-10
-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16大税种应纳税额的计算汇总2025-11-10
- 2026年初级会计三色笔记重磅发布!实务+经济法双科覆盖,告别低效备考2025-10-13
- 告别盲目背书!2026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三色笔记,随时随地刷考点2025-1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