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入门基础:第六章契税纳税人及征税范围
更新时间:2018-08-16 09:52:58
来源:环球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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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即将开始,环球网校小编为了让考生更好掌握知识点特发布“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入门基础:第六章契税纳税人及征税范围”通过本文学习需要掌握第六章契税法律制度内容,希望考生提前预习,全面掌握知识点。
契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
二、契税征税范围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2.土地使用权转让
3.房屋买卖
4.房屋赠与
5.房屋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