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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入门基础:第六章契税计税依据

更新时间:2018-08-17 09:32:58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47收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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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即将开始,环球网校小编为了让考生更好掌握知识点特发布“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入门基础:第六章契税计税依据”通过本文学习需要掌握第六章契税法律制度内容,希望考生提前预习,全面掌握知识点。
契税计税依据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以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

4、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应补交的契税,以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土地收益作为计税依据。

分享到: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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