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入门基础:第六章契税计税依据
更新时间:2018-08-17 09:32:58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
收藏
初级会计职称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摘要 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即将开始,环球网校小编为了让考生更好掌握知识点特发布“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入门基础:第六章契税计税依据”通过本文学习需要掌握第六章契税法律制度内容,希望考生提前预习,全面掌握知识点。
契税计税依据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以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
4、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应补交的契税,以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土地收益作为计税依据。
编辑推荐
最新资讯
- 初级会计经济法考点归纳:社会保险2025-11-26
- 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重点:劳动合同2025-11-25
-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学霸笔记:票据法上的期限规定2025-11-25
- 初级会计经济法考点汇总:各类银行结算账号的规定2025-11-24
-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归纳:签章辨析2025-11-24
-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讲义:会计档案易错数字总结2025-11-24
- 别再傻傻分不清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法律事实与法律关系2025-11-10
-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16大税种应纳税额的计算汇总2025-11-10
- 2026年初级会计三色笔记重磅发布!实务+经济法双科覆盖,告别低效备考2025-10-13
- 告别盲目背书!2026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三色笔记,随时随地刷考点2025-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