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第三章第六节委托收款
更新时间:2019-06-28 09:29:55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
收藏
初级会计职称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摘要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预习阶段开始,在预习阶段大家可以把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作为自己的重点学习资料,环球网校小编分享“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第三章第六节委托收款”本文分享委托收款内容,请考生认真学习,掌握本文知识点。
编辑推荐: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三章支付结算制度知识点汇总
第三章 支付结算制度
第六节 结算方式和其它支付工具
委托收款
1、适用范围
单位和个人凭已承兑的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均可以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
2、办理程序
(1)签发
(2)委托
委托收款证明和有关债务证明
(3)付款
以银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在当日将款项主动支付给收款人。
以单位为付款人的,银行通知付款人后,付款人应于接到通知当日书面通知银行付款。
如果付款人未在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 3 日内通知银行付款的,视同付款人同意付款。
银行应于付款人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第 4 日上午开始营业时将款项划给收款人。
银行在办理划款时,付款人存款账户不能足额支付的,应通过被委托银行向收款人发出未付款项通知书。
(4)拒绝付款
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应自收到委托收款及债务证明的次日起 3 日内出具拒绝证明,连同有关债务证明、凭证寄给被委托银行,转交收款人;
以单位为付款人的,应在付款人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出具拒绝证明,持有债务证明的,应将其送交开户银行。
银行将拒绝证明、债务证明和有关凭证一并寄给被委托银行,转交收款人。
备考中的您是否了解什么时候报名,为了方便考生及时获取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信息,环球网校提供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通知。请及时预约,到时让您不再错过报名!
以上内容是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第三章第六节委托收款,小编为广大考生上传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讲义,请点击“免费下载”按钮下载!
编辑推荐
最新资讯
- 初级会计经济法考点归纳:社会保险2025-11-26
- 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重点:劳动合同2025-11-25
-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学霸笔记:票据法上的期限规定2025-11-25
- 初级会计经济法考点汇总:各类银行结算账号的规定2025-11-24
-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归纳:签章辨析2025-11-24
-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讲义:会计档案易错数字总结2025-11-24
- 别再傻傻分不清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法律事实与法律关系2025-11-10
-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16大税种应纳税额的计算汇总2025-11-10
- 2026年初级会计三色笔记重磅发布!实务+经济法双科覆盖,告别低效备考2025-10-13
- 告别盲目背书!2026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三色笔记,随时随地刷考点2025-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