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第六章第一节房产税征税范围和税率
更新时间:2019-07-22 09:42:44
来源:环球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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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知识点汇总
第六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第一节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房产税征税范围和税率
征税范围 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
【注意】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对象
1、从价计征
房产余值(原值一次减除 10%~30%),1.2%
全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2、从租计征
房产租金(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12%
全年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租金收入×12%
3、税收优惠——减按“4%”的税率
个人出租住房
单位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
用于“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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