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经济法基础》重难点:试用期
课程推荐:2013年会计职称考试全新高效保过套餐
试用期内容
1.概述: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约定条款,双方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
2.试用期的期限
(1)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1年以上包括1年,不满3年不包括3年,不得超过1个月是指小于等于1个月。)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3)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的确定

3.约定试用期的次数: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1)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不管是用人单位解除还是劳动者解除,用人单位再次招用该劳动者时,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2)劳动者试用期结束后,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3)劳动合同续订或者劳动合同终止后一段时间又招用劳动者的,对该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4.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5.试用期工资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80%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多选题】某公司拟与张某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关于该合同试用期约定的下列方案中,符合法律制度的有( )。(2012年)
A.不约定试用期
B.试用期1个月
C.试用期3个月
D.试用期6个月
【答案】ABCD
【解析】(1)选项A: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当事人可以不约定试用期;(2)选项BCD: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6个月即可)。
最新资讯
- 初级会计经济法考点归纳:社会保险2025-11-26
- 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重点:劳动合同2025-11-25
-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学霸笔记:票据法上的期限规定2025-11-25
- 初级会计经济法考点汇总:各类银行结算账号的规定2025-11-24
-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归纳:签章辨析2025-11-24
-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讲义:会计档案易错数字总结2025-11-24
- 别再傻傻分不清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法律事实与法律关系2025-11-10
-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16大税种应纳税额的计算汇总2025-11-10
- 2026年初级会计三色笔记重磅发布!实务+经济法双科覆盖,告别低效备考2025-10-13
- 告别盲目背书!2026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三色笔记,随时随地刷考点2025-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