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环境影响评价师《法律法规》防治机动车船排放污染
更新时间:2018-04-17 13:32:57
来源:环球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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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备考2018年环境影响评价师,环球网校环境影响评价师频道小编整理了2018环境影响评价师《法律法规》防治机动车船排放污染,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防治机动车船排放污染
第三十二条机动车船向大气排放污染物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造、销售或者进口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船。
第三十三条在用机动车不符合制造当时的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不得上路行驶。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对在用机动车实行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并对其进行改造的,须报经国务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