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监理企业及人员纳入监管,10月21日截止
2026年9月2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1日。这部部门规章把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以及注册执业人员全部纳入信用管理,监理从业者和企业都要读懂。
查报考条件:监理工程师报考资格自查,先看自己是否符合报考与注册条件。
一、政策出台:何时发布、何时截止
办法于2026年9月21日发布并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2026年10月21日。可通过电子邮箱 zqyjcin@126.com,或寄住建部法规司(信封注明"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提交意见。监理企业和注册人员应抓住征求意见窗口,关注对自身执业的影响。
二、监管范围:监理企业 + 注册人员都纳入
文件覆盖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类企业及注册执业人员。以往监理企业的违法发包、挂靠、质量安全事故等将被直接记入信用档案,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行为同样纳入信用记录,不再是"出了事才算"。
三、监理企业影响:失信分级与后果
失信按轻微、一般、严重分级,设差异化公示期限。监理企业一旦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将面临招投标环节限制、项目检查频次增加、评优评先受限等联合惩戒。合规经营、重视信用,是监理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前提。
四、注册监理工程师注意:执业行为入信用档案
注册执业人员的行政处罚、荣誉信息、项目业绩全部纳入信用记录。严重失信可能影响执业资格与注册。建议规范签章、真实填报项目业绩,不碰挂靠、不造假,守住个人信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要点)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日期 2026-09-21;反馈截止 2026-10-21
为加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住房城乡建设部起草了部门规章《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文件覆盖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以及注册执业人员,明确失信分级、严重失信名单、信用修复、联合惩戒等规则,将重塑建筑市场信用监管体系。
反馈途径:①电子邮箱 zqyjcin@126.com;②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九号住房城乡建设部法规司(邮编 100835),信封请注明"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字样。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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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Q:住建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什么时候发布、何时截止征求意见?
A:2026年9月21日发布并公开征求意见,截止2026年10月21日;反馈可发邮箱 zqyjcin@126.com,或寄住建部法规司(信封注明"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Q:这部办法把监理企业纳入信用监管了吗?
A:纳入。文件覆盖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类企业及注册执业人员,监理企业的行政处罚、荣誉、业绩全部记入信用档案,不再是只管招投标环节。
Q:监理企业失信会有什么后果?
A:按轻微、一般、严重分级,严重失信列入名单后,面临招投标限制、检查频次增加、评优评先受限等惩戒;政策同时配套信用修复通道,具体以正式办法为准。
Q:注册监理工程师个人会受信用管理影响吗?
A:会。注册执业人员的行政处罚、荣誉信息、项目业绩纳入信用记录;严重失信可能影响执业,建议合规执业、真实填报、守住个人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