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中级社会工作者 > 中级社会工作者备考资料 > 2016社工中级《法规与政策》必备知识点:公益事业捐赠原则

2016社工中级《法规与政策》必备知识点:公益事业捐赠原则

更新时间:2016-02-19 16:59:04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331收藏99

中级社会工作者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摘要】2016年社会工作者考试将于6月18、19日举行,现今距离考试还有四个月的时间,如果你还没有开始复习,别灰心,还来得及;如果你已经进入备考阶段,恭喜你,你是一个有心人。时不我待,希望你抓紧时间,

  【摘要】2016年社会工作者考试将于6月18、19日举行,现今距离考试还有四个月的时间,如果你还没有开始复习,别灰心,还来得及;如果你已经进入备考阶段,恭喜你,你是一个有心人。时不我待,希望你抓紧时间,合理安排,科学备考。小编特为你整理了资料“2016社工中级《法规与政策》必备知识点:公益事业捐赠原则”,希望你认真学习,顺利通过考试。

  相关链接:2016社会工作者中级《法规与政策》必备知识点汇总

  公益事业捐赠的原则

  平等原则

  在捐赠主体上,依据《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进行捐赠财产,用于公益事业(环球网校小编整理2016社工中级《法规与政策》必备知识点:公益事业捐赠原则)

  个人无论性别、年龄、国籍、经济状况、宗教信仰等情况,组织则无论其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均有权捐赠。捐赠主体是多元的,捐赠是一项平等的权利

  自愿无偿原则

  《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公益事业的,应当是自愿和无偿的;禁止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环球网校小编整理2016社工中级《法规与政策》必备知识点:公益事业捐赠原则)

  公益原则

  依据《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捐赠,而且其捐赠财产是用于公益事业,不得以 捐赠为名从事营利活动;公益性社会团体受赠的财产及其增值为社会公共财产,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损毁

  合法与符合社会公德

  《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捐赠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环球网校小编整理2016社工中级《法规与政策》必备知识点:公益事业捐赠原则)

  编辑推荐:

  社会工作者VIP直播保过|全科保过|全程优惠套餐

  社会工作者报考常见问题答疑汇总

  考试时间

  2008-2014中级社会工作者真题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本文为小编整理的复习资料“论坛,我们愿与广大朋友探讨交流,共求进步!

  【摘要】2016年社会工作者考试将于6月18、19日举行,现今距离考试还有四个月的时间,如果你还没有开始复习,别灰心,还来得及;如果你已经进入备考阶段,恭喜你,你是一个有心人。时不我待,希望你抓紧时间,合理安排,科学备考。小编特为你整理了资料“2016社工中级《法规与政策》必备知识点:公益事业捐赠原则”,希望你认真学习,顺利通过考试。

  相关链接:2016社会工作者中级《法规与政策》必备知识点汇总

  国家鼓励公益事业捐赠

  《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国家鼓励公益事业的发展,对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给予扶持和优待。国家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公益事业进行捐赠。对公益事业捐赠有突出贡献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由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表彰

  2.公益事业捐赠人和受赠人的权利和义务

  捐赠人权利

  (1)选择受赠人的权利。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选择符合其捐赠意愿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进行捐赠(环球网校小编整理2016社工中级《法规与政策》必备知识点:公益事业捐赠原则)

  (2)捐赠的决定权。捐赠人可以与受赠人就捐赠财产的种类、质量、数量和用途等内容订立捐赠协议。捐赠人有权决定捐赠的数量、用途和方式

  (3)捐赠留名权。捐赠人对于捐赠的公益事业工程项目可以留名纪念;捐赠人单独捐赠的工程项目或者主要由捐赠人出资兴建的工程项目,可以由捐赠人提出工程项目的名称,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4)捐赠人有权向受赠人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义务

  (1)捐赠的财产应当是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

  (2)捐赠人应当依法履行捐赠协议,按照捐赠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将捐赠财产转移给受赠人

  (3)捐赠人捐赠财产兴建公益事业工程项目,应当与受赠人订立捐赠协议,对工程项目的资金、建设、管理和使用作出约定(环球网校小编整理2016社工中级《法规与政策》必备知识点:公益事业捐赠原则)

  (4)捐赠的公益事业工程项目由受赠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项目审批手续,并组织施工或者由受赠人和捐赠人共同组织施工。工程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编辑推荐:

  社会工作者VIP直播保过|全科保过|全程优惠套餐

  社会工作者报考常见问题答疑汇总

  考试时间

  2008-2014中级社会工作者真题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本文为小编整理的复习资料“论坛,我们愿与广大朋友探讨交流,共求进步!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中级社会工作者资格查询

中级社会工作者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中级社会工作者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中级社会工作者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