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社会工作者《法规与政策》考点复习:受赠人权利与义务
课程推荐:2015年社会工作者VIP直播保过|全科保过|全程优惠套餐![]()
受赠人权利与义务
权利
(1)受赠人依法接受捐赠
(2)对于不易储存、运输和超过实际需要的受赠财产,受赠人可以变卖,所取得的全部收入,应当用于捐赠目的。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积极实现捐赠财产的保值增值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作为受赠人时,可以将受赠财产转交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也可以按照捐赠人的意愿分发或者兴办公益事业,但是不得以本机关为受益对象
义务
(1)捐赠的公益事业工程项目竣工后,受赠单位应当将工程建设、建设资金的使用和工程质量验收情况向捐赠人通报
(2)受赠人接受捐赠后,应当向捐赠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据,将受赠财产登记造册,妥善保管
(3)对于捐赠人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的,受赠人应当如实答复
(4)受赠人与捐赠人订立了捐赠协议的,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捐赠财产,不得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的用途。如果确需改变用途的,应当征得捐赠人的同意
(5)受赠人应当公开接受捐赠的情况和受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受赠人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和受赠财产 的使用制度,加强对受赠财产的管理。受赠人每年度应当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受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接受监督。必要时,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对其财务进行审计
3.公益事业捐赠受赠人的分类
根据《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公益事业捐赠受赠人分为三类:
(1)公益性社会团体。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依法成立的,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
(2)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是指依法成立的,从事公益事业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教育机构、科学研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公共文化机构、社会公共体育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等。
(3)在发生自然灾害时或者境外捐赠人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作为受赠人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可以接受捐赠,并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对捐赠财产进行管理。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社会工作者频道或论坛,或加环球网校社会工作者考试QQ群:247521213,我们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最新资讯
- 社工证备考资料:2026年中级社工《综合能力》考点精华(1-10章)2026-02-27
- 2026年社会工作者中级实务考试精华考点各章汇总(1-15章)2026-02-27
- 2026年社工中级政策与法规考试精华考点汇总(第3章-第14章)2026-02-27
- 建议收藏!2026年初级社工备考资料:初级社工《综合能力》冲刺考点精华(1-9章)2026-02-26
- 2026年初级社工备考资料:初级社工《实务》冲刺考点精华(1-14章)2026-02-26
- 2026年中级社工实务备考神器:思维导图让效率UP,告别2026-02-23
- 总是学不会中级社工综合能力?2026年备考必用思维导图,效率直接UP2026-02-21
- 中级社工法规与政策备考神器:2026年考生如何用思维导图实现高效复习2026-02-19
- 2026年初级社工综合能力备考攻略:思维导图帮你轻松突破记忆难关2026-02-12
- 初级社工实务备考攻略:2026年考试用思维导图拆解核心考点2026-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