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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税收相关法律》辅导:第四章节(11)

更新时间:2010-11-29 09:31:43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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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签订的,由承包人完成基本建设工程的特定工作,发包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其属于要式合同。

  1、经发包人同意,总承包人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全部”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举例】甲为发包人,总工程价款为8000万元,总承包人A经过发包人甲的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给B来完成,总承包人A和分包人B应当对发包人甲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筑工程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举例】甲公司、A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合同,A公司为承包人,双方约定,在09年4月1日之前支付8000万元的工程价款,如果甲公司到期不支付价款的,承包人A应当催告发包人甲公司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如果甲公司仍然不支付,在这种情况下,A可以将该工程建设项目折价抵偿8000万元,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拍卖,从拍卖所得中享有优先受偿工程价款的权利。

  九、运输合同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费的合同。运输合同的特征:(1)是双务、有偿合同;(2)大部分运输合同是诺成性合同;(3)大部分运输合同是格式合同。

  (一)客运合同

  1、承运人擅自变更运输工具而降低服务标准的,应当根据旅客的要求退票或者减收票款;提高服务标准的,不应当加收票款。

  2、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二)货运合同

  1、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收货人不明或者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货物的,依照《合同法》第101条的规定,承运人可以提存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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