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全国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获奖成果公示
更新时间:2012-12-26 14: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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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示期限从即日起至12月29日。如发现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可向全国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评委会办公室举报
第十一届全国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自4月中旬开展以来,经过申报受理、技术审查和初审、复审、终审,已于12月22日由第十一届全国统计科研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委员会委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产生了第十一届全国统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获奖成果。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从即日起至12月29日。如发现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可向全国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评委会办公室举报,联系电话:010-68783979,联系人:吕洁。
全国统计科研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