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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理财规划师辅导之法律基础(5)

更新时间:2011-02-16 22:00:07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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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民事诉讼基本流程

  1、民事诉讼

  当事人的民事合法权益 与人发生争议或者受到侵害时,请求人民法院 依照民事诉讼程序,确定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保护合法民事权益 的行为

  2、起诉条件:4个

  (1)原告 是与本案有直接利益关系的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 被告

  (3)有具体的 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 范围 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

  3、审理

  (1)规定的期限内 开庭审理

  (2)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

  4、判决、法律效力

  (1)两审终审制:一审后 15日内

  (2)未提起上诉,一审判决 发生法律效力;

  提起上诉的,一审判决 不发生法律效力

  (3)二审判决 为 终审判决,不能再提起上诉,但可以再审

  再审 不影响 二审判决发生效力

  十五、公证制度的基本规定

  1、公证

  是国家的一项法律制度,是指由国家专门设立的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当事人的申请,按照法定程序 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件、文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及其他与公正有关的法律事务的 非诉讼活动

  2、公正的效力

  是由 公证书 在法律上的地位 体现出来的

  3、公证书

  是由国家公证机关行使公正权,依照法律程序 制作的一种作为 证据或者凭证 的法律文件

  它证明 某一事项 是真实的、合法的

  其效用 在于使人们承认 持有者 享有某种法律上的权利、不侵犯这一权利,并且以自己相对应的义务 来保障这一权利的实现

  4、公证机关的业务范围

  根据《公证暂行条例》的规定,有 14项基本业务

  证明 (1)―(9)

  (1)合同(契约)、委托、遗嘱

  (2)继承权

  (3)财产赠予、分割

  (4)收养关系

  (5)亲属关系

  (6)身份、学历

  (7)出生、婚姻状况、生存、死亡

  (8)文件上的签名、印鉴 属实

  (9)文件的 副本、节本、译本、影印本 与原本相符

  (10)对于 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认为是无疑义的,在该文书上证明 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11)保全证据

  (12)保管遗嘱或其他文件

  (13)代当事人起草 申请公证的文书

  (14)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国际惯例 办理其他公证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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