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招标师《案例分析》真题及答案(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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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第一题
1.标包1和标包2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2.理由:施工单项合同价超过200万元人民币。
3.甲公司不可以自行组织招标。
理由:招标人是依法提出招标项目和依法进行招标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如项目的招标组织形式被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为委托招标,甲公司不可以自行组织招标。
理由:不具备招标代理资格。
4.标包1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正确。
5.理由:专业承包的最高资质就是一级资质。
6.由A公司和B公司组成的联合体能承担标包1的施工。
理由:联合体的资质为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4.标包2招标文件对控制元件的技术要求不妥当。
理由:不能指定具体产品。
5.标包2唱标时应当宣读E公司备选方案的投标报价。如果E公司未标明“备选方案”,唱标时应当不宣读E公司的投标报价。
6.标包2中由C公司与D公司按比例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可行。
理由: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可以由联合体共同提交,也可以由联合体的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7.评标时首先对E公司的主选方案评议,E公司作为中标候选人后才对其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予以考虑。
如果E公司未标明“备选方案”,评标时按废标处理。
第二题
1.对投标人A~F的投标文件及保证金,招标人应接收D、E、F。拒收A、B、C。
拒收A的理由:投标函、商务和技术文件被密封在同一个文件箱内,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拒收B的理由: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后10min送达招标人,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的规定。
拒收C的理由:投标保证金数额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2.招标人在唱标过程中对投标人A的投标文件的处理存在的不妥之处:当场宣布A的投标为废标。
理由:招标人不应在开标现场对投标文件是否有效作出判断和决定。
正确做法:递交评标委员会评定。
招标人在唱标过程中对投标人B的投标文件的处理存在的不妥之处:招标人要求其确认了其中一个报价后进行唱标。
理由:应该在投标文件中申明最终报价。
正确做法:按废标处理。
招标人在唱标过程中对投标人E的投标文件的处理存在的不妥之处:招标人按照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按180万元人民币唱标。
理由:应以大写金额为准。
正确做法:按壹佰捌拾捌万元人民币唱标。
3.招标人当场宣布投标人F的投标为废标不正确。
理由:除了可以拒绝迟到的投标文件以外,开标时不允许宣布任何一份按时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废标。
4.在本项目中,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下一步应采取的措施是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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