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事诉讼法》模拟题(3)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事诉讼法》模拟题(3)
单项选择题
1.1996年修正的《刑事诉讼法》对审判模式进行了重大改革,主要吸收英美法系当事人主义的对抗性因素,并保留了职权主义的某些特征。这次改革使我国刑事审判模式具有当事人主义的某些特征,一般称为“控辩式”。此后2012年和2018年的修正,对这一改革方向都有所体现。下列2018年修正案的内容,体现了“控辩式”的诉讼构造改革的是哪一个选项?
A.在第一审程序中,增加“速裁程序”一节,与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并行。对于符合条件的基层法院一审刑事案件,可以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理。
B.在对案件的评议中,增加法院对认罪认罚案件的量刑建议的处理。修正案要求,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
C.增设值班律师制度,在看守所和人民法院等场所,可以由法律援助机构派驻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
D.增加“认罪认罚从宽原则”。
2.刑事诉讼法既具有保障刑法正确实施的工具价值,也有补充和监督制约刑法的独立价值。下列体现了刑事诉讼法独立价值的是?
A.在某甲涉嫌抢劫罪一案中,甲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在检察院的建议下,本案一审适用速裁程序。但甲在庭审上翻供,并声称认罪认罚具结书并非自愿签订。故法院对本案转而按照第一审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B.在某乙涉嫌盗窃罪一案中,乙于庭审中心脏病发作死亡。法院经过审查,认为现有证据可证明乙无罪,故对乙适用缺席审判程序,并最终宣判乙无罪。
C.在某丙涉嫌强奸罪一案中,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该案实际上为容貌相似的张三所为。故检察院对丙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建议公安机关对本案重新侦查。
D.某地5年内出现了20起手法相似的连环杀人案,1999年1月1日公安机关发现最后一次类似的案件后,此类案件销声匿迹。2019年2月1日,公安机关通过最新的DNA鉴定技术,确定丁为前述系列杀人案犯罪嫌疑人。经公安机关报请,同级人民检察院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丁核准追诉。
2020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模拟题答案见下页
1.【答案】C。
解析:控辩式的诉讼构造是吸收当事人主义的对抗因素,同时保留职权主义特征的构造。因我国原本为强职权主义(1996年之前)诉讼构造的国家。从某种意义来讲,控辩式的改革就是吸收当事人主义因素的改革。
A,速裁程序并未增强控辩双方的对抗,反而在当事人权利的保障上,一定程度会弱于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A并未体现控辩式的改革。A错误,不当选。
B,法院一般应当采取检察院认罪认罚案件的量刑意见,这并未增强控辩双方的对抗,反而从一定程度增强了控方对刑事案件的把控能力。B错误,不当选。
C,值班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可以弥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空缺,从一定程度上增强了控辩双方的对抗程度。C正确,当选。
D.认罪认罚从宽与增强控辩双方的对抗无关。D错误,不当选。
故本题当选C。
2.【答案】B。解析:刑事诉讼法的独立价值是指刑事诉讼法本身直接体现出来的民主、法治、人权和文明的精神,它不依附于实现刑法内容实施而存在,且具有影响刑法实现的功能。体现为“程序”对“实体”的阻碍或者影响,弥补实体法的不足。
A,甲的翻供,对认罪认罚的推翻,属于“程序”事实;而之后导致的结果为按照第一审普通程序进行审理,亦为“程序”事实。A项体现的是,程序对程序的作用,不能体现刑诉法(程序)的独立价值。A错误,不当选。
B,本案中,由于缺席审判程序的存在,导致虽然乙已经死亡,仍能得出无罪判决的结果。是程序事实保障了实体事实的实现(犯罪与刑罚),确保无罪的人不被追诉,保障了刑法的正确实施。因此体现了刑诉法(程序)的工具价值。B错误,不当选。
C,犯罪主体,属于犯罪构成要件的的内容,是实体法事实。检察院在发现实体法事实错误(犯罪构成不满足)时,决定对丙不起诉(处理其犯罪和刑罚的问题),这是“实体”事实最终影响了“实体”事实。无从体现程序的价值。更不会体现程序的独立价值。C错误,不当选。
D,丁的追诉时效经过属于实体事实(追诉时效规定在《刑法》中,是实体法对犯罪法律结果消灭的一种设定)。但通过层报最高检审批的程序过程,最终最高检决定对其追诉,改变了原来的实体事实,使得丁的犯罪可以被追诉。选项案情体现了程序事实可以改变实体事实,从而影响实体法的实现。这属于程序的独立价值。D正确,当选。
故本题当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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