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土地增值税特殊规定之征收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特殊规定之征收土地增值税
征收土地增值税(环球网校提供土地增值税)
(1)出售国有土地使用权;
(2)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进行房屋开发建造然后出售的;
(3)存量房地产买卖;
(4)抵押期满以房地产抵债(发生权属转让);
(5)单位之间交换房地产(有实物形态收入);
(6)投出方或接受方属于房地产开发的房地产投资;
(7)投资联营后将投入的房地产再转让的;
(8)合作建房建成后转让的。
环球网校小编推荐: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土地增值税纳税人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契税的征税范围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契税概述及纳税人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房产税税率及计税依据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房产税征税范围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房产税纳税人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频道或登陆初级会计职称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以上文章为考生提供“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土地增值税特殊规定之征收土地增值税”介绍了土地增值税的相关知识点
单项选择题
1、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是( )。
A.房地产的出租
B.企业间房地产的交换
C.房地产的代建
D.房地产的抵押
【答案】B
【解析】房地产的出租、抵押、代建均不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
环球网校小编推荐: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土地增值税纳税人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契税的征税范围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契税概述及纳税人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房产税税率及计税依据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房产税征税范围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房产税纳税人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频道或登陆初级会计职称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以上文章为考生提供“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土地增值税特殊规定之征收土地增值税”介绍了土地增值税的相关知识点
最新资讯
- 初级会计经济法考点归纳:社会保险2025-11-26
- 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重点:劳动合同2025-11-25
-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学霸笔记:票据法上的期限规定2025-11-25
- 初级会计经济法考点汇总:各类银行结算账号的规定2025-11-24
-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归纳:签章辨析2025-11-24
-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讲义:会计档案易错数字总结2025-11-24
- 别再傻傻分不清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法律事实与法律关系2025-11-10
-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16大税种应纳税额的计算汇总2025-11-10
- 2026年初级会计三色笔记重磅发布!实务+经济法双科覆盖,告别低效备考2025-10-13
- 告别盲目背书!2026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三色笔记,随时随地刷考点2025-1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