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土地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
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予以免税;超过20%的,应按全部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环球网校提供土地增值税)
2.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3.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4.居民个人转让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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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题
关于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的表述,错误的是( )。
A.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居民个人转让住房一律免征土地增值税
B.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源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C.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D.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予以免税;超过20%的,应按全部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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