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入门基础:第三章票据的特征和功能
更新时间:2018-07-30 08:50:42
来源:环球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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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即将开始,环球网校小编为了让考生更好掌握知识点特发布“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入门基础:第三章票据的特征和功能”历年考试本章分值在15分左右,各种题型都有涉及,难度主要在于需要分辨和记忆的内容比较多,需要同学们引起重视。
票据的特征
(一)票据是完全有价证券
即票据权利与票据本身不可分离
1.设权证券:票据权利产生必须通过票据行为(出票)创设
2.提示证券:行使权利必须提示(出示)票据
3.交付证券:转让必须交付票据
4.缴回证券:权利实现时要将票据缴回付款人
(二)票据为文义证券
票据上的权利义务必须依票据上所记载的文义而定,不得以文义之外的任何事项来主张票据权利
(三)票据为无因证券
行使权利不看取得证券的原因
(四)票据为金钱债权证券
体现财产权,要求支付的是金钱
(五)票据为要式证券
(六)票据为流通证券:可以背书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