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初级会计经济法考试重点知识归纳:已纳消费税的扣除
本文分享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四章第三节消费税法律制度知识点,详细介绍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纳税款扣除、扣除范围知识点,同时考生一定要搭配消费税历年真题练习进行巩固相关考点。
第四章 税法概述及货物和劳务税法律制度
重要程度:重点章节
平均分值:20分以上
考核题型:各类题型均涉及
第三节 消费税法律制度
【知识点】消费税应纳税额的特殊计算 ★★★★
已纳消费税的扣除
(一)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纳税款扣除
1.为了避免重复征税,现行消费税规定,将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的,可以将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已缴纳的消费税给予扣除。
【提示】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扣除已纳消费税税款。
2.计算公式
当期准予扣除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当期生产领用金额(数量)×消费税税率(固定税额)
=期初库存金额(量)+购入金额(量)-期末库存金额(量)
(二)扣除范围

【注意1】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原料生产的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已经缴纳的税款。
【注意2】对自己不生产应税消费品,而只是购进后再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工业企业,其销售的高档化妆品、鞭炮、焰火和珠宝、玉石,凡不能构成最终消费品直接进入消费品市场,而需进一步生产加工的,应当征收消费税,同时允许扣除上述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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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看完以上《经济法基础》内容后,可以做下消费税的相关历年真题,检测是否掌握考点内容
1.【2022-单选】甲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 年 12 月初库存的外购烟丝不含增值税买价 5 万元,当月外购烟丝不含增值税买价 40 万元,月末库存的外购烟丝不含增值税买价 10 万元,领用的烟丝当月全部用于连续生产卷烟。已知烟丝消费税税率为 30%。计算甲烟厂当月准予扣除的外购烟丝已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40×30%=12(万元)
B.(40-10)×30%=9(万元)
C.(5+40-10)×30%=10.5(万元)
D.(5+40)×30%=13.5(万元)
【答案】C
【解析】(1)用外购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在计征消费税时,可以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本题中,12 月初库存已税烟丝为 5 万元,本月购进 40 万元,月末库存为 10 万元,则生产领用=5+40-10=35(万元);(2)准予扣除的外购烟丝已缴纳消费税税额=35×30%=10.5(万元)。
2.【2021-单选】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发生的下列经营行为中,在计算应纳消费税税额时,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的是( )。
A.外购已税珠宝生产高档手表
B.外购已税烟丝生产卷烟
C.外购已税黄酒生产泡制酒
D.外购已税玉石生产金银镶嵌首饰
【答案】B
【解析】选项 AC,允许进行已纳消费税扣除的税目不包括酒、摩托车、小汽车、高档手表、游艇、电池、涂料;选项 D,纳税环节不同,玉石为生产环节纳税,金银首饰为零售环节纳税,不得扣除。
3.【2021-单选】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发生的下列经营行为中,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额不准从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扣除的是( )。
A.以外购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实木地板
B.以外购已税高档化妆品为原料生产高档化妆品
C.以外购已税烟丝生产卷烟
D.以外购已税白酒生产白酒
【答案】D
【解析】白酒不涉及已缴纳消费税抵扣问题,不得抵扣已纳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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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试题型及评分标准
科目试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
1.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23小题,每小题2分,共46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2.多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至少选择两个答案,全部选对得满分,少选得相应分值,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3.判断题(本类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请判断每小题的表述是否正确。每小题答题正确的得1分,错答、不答均不得分,也不扣分。)
4.不定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2小题,每小题2分,共24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每小题全部选对得满分,少选得相应分值,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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