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初级会计经济法考试契税考点:契税的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
本文分享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六章财产和行为税法律制度第二节契税法律制度知识点,详细介绍契税税收优惠、征收管理知识点。
第六章 财产和行为税法律制度
考情分析:本章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平均分值在15分左右,围绕其它税的税法要素展开。本章涉及税种较多,每个税种均涉及税法要素,考查的侧重点不同,建议结合往年考试情况进行复习备考。
第二节 契税法律制度
【知识点】契税的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 ★
一、税收优惠
(一)免征契税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直接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2.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直接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3.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5.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6.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灾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决定对下列情形免征或者减征契税
1.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2.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
上述规定的免征或者减征契税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经批准减征、免征契税的纳税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的用途,或者有其他不再属于税法规定的减征、免征契税情形的,就不再属于减征、免征契税范围,并且应当补缴已经减征、免征的税款。
二、征收管理
(一)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2.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后,税务机关应当开具契税完税凭证
3.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监察机关出具的监察文书等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法律文书等生效当日。
4.因改变土地、房屋用途等情形应当缴纳已经减征、免征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用途等情形的当日。
5.因改变土地性质、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须补缴土地出让价款,应当缴纳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改变土地使用条件当日。
6.发生上述情形,按规定不再需要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的,纳税人应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90日内申报缴纳契税。
(二)纳税地点
1.契税实行属地征收管理。
2.纳税人发生契税纳税义务时,应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税务征收机关申报纳税。
(三)纳税退还
1. 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
2.下列情形,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申请退税:
(1)因人民法院判决或者仲裁委员会裁决导致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且土地、房屋权属变更至原权利人的;
(2)在出让土地使用权交付时,因容积率调整或实际交付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须退还土地出让价款的;
(3)在新建商品房交付时,因实际交付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须返还房价款的。
以上分享部分章节知识点内容,完整版可点击进入>>2025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精要讲义一本通。
考生看完以上《经济法基础》内容后,可以做下契税的相关历年真题,检测是否掌握考点内容
1.【2022-单选】2019 年陈某继承父母的一套住房,当年与王某结婚并在不动产权证书上增加王某的姓名。2022 年陈某与王某将该套住房转让给李某,随后李某将该套住房出租给郑某。上述事项中,契税的纳税人是( )。
A.李某
B.王某
C.陈某
D.郑某
【答案】A
【解析】契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2.【2018-判断】李某的住房在地震中灭失,当他重新购买住房时,税务机关可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
【答案】×
【解析】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决定。
做完以上试题后,更多章节练习题点击获取>>2025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各章节必刷题。
2025年初级会计考试时间于5月17日-20日举行,准考证打印时间各地不同,小编建议考生可立即填写本文顶部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届时我们会及时通知考生2025年初级会计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时间,助您顺利完成。点击查看>>2025年全国各地初级会计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及打印入口官网汇总。
2025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题库入口
考生可点击下列图片进入免费初级会计在线题库,搭配章节练习进行备考。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试题型及评分标准
科目试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
1.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23小题,每小题2分,共46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2.多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至少选择两个答案,全部选对得满分,少选得相应分值,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3.判断题(本类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请判断每小题的表述是否正确。每小题答题正确的得1分,错答、不答均不得分,也不扣分。)
4.不定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2小题,每小题2分,共24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每小题全部选对得满分,少选得相应分值,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以上内容就是“2025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六章知识点”的相关信息,进入学习阶段小编为广大考生上传2025年初级会计易混点、高频考点、历年真题资料等内容,可点击“免费下载”按钮后进入下载页面。
最新资讯
- 初级会计经济法考点归纳:社会保险2025-11-26
- 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重点:劳动合同2025-11-25
-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学霸笔记:票据法上的期限规定2025-11-25
- 初级会计经济法考点汇总:各类银行结算账号的规定2025-11-24
-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归纳:签章辨析2025-11-24
-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讲义:会计档案易错数字总结2025-11-24
- 别再傻傻分不清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法律事实与法律关系2025-11-10
-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16大税种应纳税额的计算汇总2025-11-10
- 2026年初级会计三色笔记重磅发布!实务+经济法双科覆盖,告别低效备考2025-10-13
- 告别盲目背书!2026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三色笔记,随时随地刷考点2025-1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