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务员和工作人员注意事项
更新时间:2009-10-19 15: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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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考要求本科阶段为法律专业、医学专业职位的考生,须在备注栏里注明本科所学专业。报考政治部教育培训部的考生,须在备注栏里注明所取得硕士学位的名称。
三、高检院所有职位均要求考生的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考生须在报名时已经是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四、考生个人信息要填写完整,“学习经历”、“社会工作经历”须完整、连续,不得出现空白时间段。兼职工作的经历,须注明“兼职”。
五、基层工作经历的年限要填写准确,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7月。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计算为基层工作经历。
六、现身份为公务员的考生,须在备注栏里注明试用期是否已满。现身份为在读的非应届生的考生,不得报考。
七、在职报考者,须在面试前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并传真至010―65288520。
八、报考我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0201006001职位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学校出具的所学专业方向证明,并传真至010―65288520。
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
二OO八年十月十六日
| 精讲班辅导科目 | 主讲老师 | 课时 | 试听 | 报名 | 答疑 | 论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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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能力测试 | 伊强 | 30 | 报名 | |||
| 申论 | 陈亚飞 | 20 | 报名 | |||
| 公务员面试指导 | 张玲莉 | 10 | 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