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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深圳市机关公务员考试资格初审10月11日

更新时间:2012-08-21 09:38:33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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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深圳市机关公务员考试资格初审10月11日

  2012年深圳市机关公务员考试资格初审时间:2012年10月11日

  地点及具体安排:9月28日与笔试成绩同时在深圳组工在线及深圳市考试院网站上公布。

  报考人员须提供的材料主要有:报名表、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含院系推荐意见和成绩单)、学历及学位证书;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职位有经历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它情况的,还须提供其它相关材料。

  资格初审须现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验原件留复印件,报考人员须按照报考要求提前准备有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准确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体能测评、面试资格。

  除报考司法警察职位外,报考综合管理类(职位编码:201208D001-201208D096)的,经资格初审合格,确定为面试人选,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报考司法警察职位(职位编码:201208D097-201208D110)的,经资格初审合格,确定为体能测评对象,现场发放《体能测评通知书》。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体能测评资格。因资格初审不合格出现面试名额空缺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同一职位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依次递补进行审查。

  资格初审需报考人员本人到场,不得由他人代替。报考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的资格初审现场并进行签到,等候资格初审。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的资格初审现场签到和接受资格初审的或未经现场主办机构许可中途离开资格初审现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资格初审是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的初步确认,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最终以聘任审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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