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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河南初任检察官考试法律常识:宪法3

更新时间:2013-04-26 12:57:20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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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按照宪法的规定,我国行政区域基本上划分为三级,即省级、县级和乡级,有些地方划分为四级。

  11.我国的行政区域划分

  行政区域划分又称行政区划,既可以表示对国家领土进行划分的国家行为,又可以表示这种国家行为的结果。现行宪法规定的我国行政区划是:(1)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2)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3)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4)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5)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按照宪法的规定,我国行政区域基本上划分为三级,即省级、县级和乡级,有些地方划分为四级。

  12.行政区域的变更权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设立、撤销、更名,报全国人大审议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报国务院审批;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设立、撤销、更名和隶属关系的变更,报国务院审批;自治州、自治县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县、市的行政区域界线的重大变更,报国务院审批;县、市、市辖区的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乡、民族乡、镇的设立、撤销、更名和界线的变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

  13.特别行政区与一般行政区的异同

  特别行政区与一般行政区相比,既有共性,又有个性。其共性表现在:(1)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是我国地方制度的组成部分。(2)特别行政区是我国一级地方行政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其个性表现在:在特别行政区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50年不变;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

  14.公民权利

  公民权利是指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有从事一定行为和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以实现某种利益或愿望的可能性。

  15.公民义务

  公民义务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应该履行的某种责任。

 

  11.我国的行政区域划分

  行政区域划分又称行政区划,既可以表示对国家领土进行划分的国家行为,又可以表示这种国家行为的结果。现行宪法规定的我国行政区划是:(1)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2)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3)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4)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5)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按照宪法的规定,我国行政区域基本上划分为三级,即省级、县级和乡级,有些地方划分为四级。

  12.行政区域的变更权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设立、撤销、更名,报全国人大审议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报国务院审批;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设立、撤销、更名和隶属关系的变更,报国务院审批;自治州、自治县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县、市的行政区域界线的重大变更,报国务院审批;县、市、市辖区的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乡、民族乡、镇的设立、撤销、更名和界线的变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

  13.特别行政区与一般行政区的异同

  特别行政区与一般行政区相比,既有共性,又有个性。其共性表现在:(1)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是我国地方制度的组成部分。(2)特别行政区是我国一级地方行政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其个性表现在:在特别行政区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50年不变;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

  14.公民权利

  公民权利是指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有从事一定行为和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以实现某种利益或愿望的可能性。

  15.公民义务

  公民义务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应该履行的某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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