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国家公务员 > 国家公务员备考资料 > 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法律辅导:涉外债权法律适用

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法律辅导:涉外债权法律适用

更新时间:2014-01-06 14:05:31 来源:|0 浏览0收藏0

国家公务员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法律辅导:涉外债权法律适用

  课程推荐:2014年公务员课程7天免费学 :基础精讲  高效强化  高效押题  专项特训

  个性课程:2014年公务员个性辅导:申论批改  技巧专讲  冲刺密卷  个性定制

  1、消费者合同

  消费者合同,适用消费者经常居所地法律;消费者选择适用商品、服务提供地法律或者经营者在消费者经常居所地没有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适用商品、服务提供地法律。

  2、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适用劳动者工作地法律;难以确定劳动者工作地的,适用用人单位主营业地法律。劳务派遣,可以适用劳务派出地法律。

  3、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但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侵权行为发生后,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法律的,按照其协议。

  《民通意见》第187条: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如果两者不一致,由人民法院选择适用。

  4、产品责任

  产品责任,适用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法律;被侵权人选择适用侵权人主营业地法律、损害发生地法律的,或者侵权人在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没有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适用侵权人主营业地法律或者损害发生地法律。

  5、不当得利、无因管理 当事人意思自治优先,无协议――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若无共同经常居所地――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发生地法律

  6、其他

  通过网络或者采用其他方式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的,适用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复习备考: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辅导:法理学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国家公务员资格查询

国家公务员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国家公务员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