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国家公务员 > 国家公务员备考资料 > 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法律复习:刑罚的种类

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法律复习:刑罚的种类

更新时间:2014-01-16 16:18:49 来源:|0 浏览0收藏0

国家公务员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课程推荐:2014年公务员课程7天免费学 :基础精讲  高效强化  高效押题  专项特训

   个性课程:2014年公务员个性辅导:申论批改  技巧专讲  冲刺密卷  个性定制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属于主刑的刑种只能独立适用。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附加刑的各个刑种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作为主刑的附加刑适用。另外,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复习备考: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辅导:法理学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国家公务员资格查询

国家公务员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国家公务员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