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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全面启动

更新时间:2018-03-29 09:58:35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51收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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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环球网校编辑为考生发布“宁德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全面启动”的新闻,为考生发布统计师考试的相关行业动态,希望大家认真学习,积极备考,请持续关注环球网校统计师考试频道,预祝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本篇具体内容如下:

日前,宁德市人民政府印发《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宁政〔2018〕5号),标志着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全面启动。

《通知》指出,本次普查的对象是在本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

《通知》明确,宁德市人民政府成立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普查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曾智勇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陈绍曦、市统计局局长林顺影、国家统计局宁德调查队队长王桂秀任副组长,成员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

《通知》强调,要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要加强科学普查。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等设备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要强化宣传引导。引导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和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营造良好的普查舆论环境;要建立追责机制。要将经济普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

分享到: 编辑:张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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