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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配和传承规划复习(4)

更新时间:2011-02-09 23:22:28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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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婚姻变动中的财产风险

  (一) 婚后财产共有制容易导致纠纷的产生

  (二) 利用婚姻诈骗财产

  (三) 转移共同财产:公司股份、无形资产等难以分割,采用虚拟债务转移资产。

  (四) 跨国婚姻

  三、子女抚养教育的相关财产风险

  (一)一般情况下子女教育等财产投入风险

  一般来说,养育一个孩子直到硕士毕业大约共需要150万左右。

  (二)离异情况下子女抚养教育财产的风险

  离异后,孩子归一方抚养,分给一方的家庭财产加子女的抚养费是一笔不小的财富。但是如果理财不好,可能无法保证子女的良好教育。

  (三)夫妻一方去世情况下子女抚养教育财产被侵占的风险

  一方去世后,另一方再婚,无法区分个人财产和家庭财产的情况下,这部分财产有可能被再婚对象所侵占,财产换了所有人,子女的生活水平难以得到良好的保障。

  四、财产的传承风险

  (一) 遗产的争夺风险

  1 一个人去世后如果没有事先设立遗嘱或遗嘱无效,其财产将根据法律的规定分配。

  2 子女尽赡养义务多的、生活困难的,应该多分到遗产,但法定继承的规定是在继承人中进行平均分配。

  3 非婚生子女的继承。

  (二) 产业的传承风险。

  第二单元 界定客户财产权属。

  一、财产所有权界定。

  财产所有权是指财产所有人依照法律对其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财产所有权是界定客户财产范围的标准,这就意味着,在客户财产中,只有客户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财产才属于理财规划的范畴,如客户与他人共同拥有财产所有权,则仅能就属于客户的财产部分进行规划。因此,明确客户对其财产的权属,是为其合理制订理财规划建议书的关键。

  个人财产所有权可以是对储蓄、房屋、家电、书籍等各种生活资料的所有权,也可以是对法律允许的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无论是生产资料还是生活资料,所有人都可以基于对财产的所有权而行使下面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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