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执业药师 > 执业药师政策法规 > 执业药师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执业药师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2016-04-18 15:47:58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648收藏64

执业药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由国家人事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考试性质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属于职业准入考试,凡符合条件经过本考试并成绩合格者,国家发给《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由国家人事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考试性质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属于职业准入考试,凡符合条件经过本考试并成绩合格者,国家发给《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表明其具备执业药师的学识、技术和能力。本资格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执业药师考试成绩管理办法如下:
 
  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属于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的考试。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执业药师资格查询

执业药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执业药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