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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级经济法 考点讲义: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更新时间:2012-04-20 15:09:59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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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一)销售货物

  1、一般销售货物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举例∶甲为卷烟厂,生产卷烟批发给A批发商,甲是生产者销售卷烟交增值税,A批发商将烟批发给B零售商,A向B销售时需要交增值税, B零售商将卷烟零售给消费者时,也需要缴纳增值税。

  2、视同销售货物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手续费缴纳营业税);

  案例: 甲是一家服装厂,如果生产的服装直接销售乙,则直接按照销售额缴纳增值税,如果双方签订代销协议,协议规定按照零售额10%收代销手续费,甲服装厂于4月30日上午将一批服装交给乙商场代销,乙于4月30日下午全部销售给消费者,取得零销售额为117万元(含税)。在5月8日甲收到乙的代销清单,甲给乙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甲购进原材料的增值税发票上的金额为80万。

  乙商场缴纳的增值税:117/(1+17%)x17%-117/(1+17%)x17%=0

  甲服装厂缴纳的增值税: 117/(1+17%)x17%-80 x17%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举例:A店将货物转移到本市的B店,不视同销售。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举例:甲企业是刚材生产企业,将生产的钢材盖楼房,则自产的产品用于非应税项目,视同销售,需要缴纳增值税。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解释:如果将“外购”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4)和集体福利、个人消费(5),不作视同销售处理;如果将外购的货物用于投资(6)、分配(7)、赠送(8),视同销售。

  【例题1】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外购的各项货物中,不属于视同销售的有( )。

  A、用于个人消费

  B、用于投资

  C、用于集体福利

  D、用于建造厂房

  答案:ACD

  【例题2】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缴纳增值税的有( )。

  A、将自产的货物用于投资

  B、将自产的货物分配给股东

  C、将自产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D、将自建的厂房对外转让

  答案:ABC

  解析:(1)选项ABC视同销售,应缴纳增值税; (2)选项D应缴纳营业税

  【例题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自产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不征收增值税。( )

  答案:X

  3、混合销售

  混合销售,是指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情形。

  (1)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提示:依纳税人的经营主业判断,只交一种税:以经营货物为主,交增值税;以经营劳务为主,交营业税。

  举例1:甲商场向A销售2000元的空调同时向A收取100元安装费,销售空调缴纳增值税,安装劳务缴纳营业税,这项混合销售缴纳增值税。

  举例2:乙是一家装修公司,给B提供装修服务时同时销售涂料,装修服务缴纳营业税,销售涂料缴纳增值税,因为装修公司的主营业务缴纳营业税,因此,这项混合销售行为缴纳营业税。

  (2)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

  税务处理: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

  (3)具体规定:

  ①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与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

  ②电信局及经电信局批准的其他从事电信业务的单位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并为客户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征收营业税;单独销售无限寻呼机、移动电话,不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征收增值税。

  ③纳税人销售林木以及销售林木的同时提供林木管护劳务的行为,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单独提供林木管护劳务行为,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其取得的收入,属于提供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属于其他收入的征收营业税。

  ④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并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软件安装费、维护费、培训费等收入,应按照增值税混合销售的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对软件产品交付使用后,按期或按次收取的维护、技术服务费、培训费等不征收增值税。

  提示:混合和兼营销售的区别

 
混合销售
兼营
是否同时发生
同时发生
不一定
是否针对同一销售对象
针对同一对象:①同一销售行为;②价款来自同一买方
不一定:①同一纳税人;②价款来自不同消费者
税务处理
根据纳税人的主营业务,合并征收一种税
(1)分别核算的:分别缴纳增值税、营业税
(2)未分别核算: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例题1】下列各项中,属于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的是:

  A、建材商店在销售建材的同时又为其他客户提供装饰服务。

  B、汽车建造公司在生产销售汽车的同时又为客户提供修理服务。

  C、塑钢门窗销售商店在销售产品的同时又为客户提供安装服务。

  D、电信局为客户提供电话安装服务的同时又销售所安装的电话机。

  答案:C

  解析:根据规定,只有C属于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的销售行为。

  【例题2】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有( )。

  A、邮局提供邮政服务并销售集邮商品

  B、商店销售空调并负责安装

  C、汽车制造厂销售汽车,又开设门市部修理汽车

  D、汽车修理厂修车并提供洗车服务

  答案:BD

  解析:(1)选项A:邮局提供邮政服务、邮局销售集邮商品二者均征收营业税;(2)选项B:属于混合销售行为,根据商店的主营业务征收增值税;(3)选项C:销售汽车、修理汽车二者均征收增值税,不属于混合销售行为;(4)选项D:属于混合销售行为,根据修理厂的主营业务征收增值税。

  【例题3】从事运输业务的纳税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应缴纳营业税。( )

  答案:×

  4、增值税特殊应税项目

  (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纳税;

  (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

  (3)典当业的死当物品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的业务;

  (4)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与个人销售集邮商品;

  提示:邮政部门销售集邮商品,不征收增值税,征收营业税;

  (5)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

  提示:邮政部门发行报刊,不征收增值税,征收营业税;

  (6)单独销售移动电话,不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

  (7)缝纫业务;

  (8)对经中国人民银行和商务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所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征收增值税;

  提示:经中国人民银行和商务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所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无论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是否转让给承租方,不征收增值税,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所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未转让给承租方,不征收增值税,征收营业税;

  (9)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的工厂、车间生产的水泥预制构件、其他构件或建筑材料,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建筑工程的,在移送使用时,征收增值税;

  提示: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的工厂、车间在建筑现场制造的预制构件,凡直接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建筑工程的,不征收增值税;

  (10)对从事热力、电力、燃气、自来水等公用事业的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一次性费用,凡与货物的销售数量有直接关系的,征收增值税;

  提示:对从事热力、电力、燃气、自来水等公用事业的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一次性费用,凡与货物的销售数量无直接关系的,不征收增值税,征收营业税;

  (11)印刷企业接受出版单位委托,自行购买纸张,印刷有统一刊号(CN(以及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图书、报纸和杂志,按货物销售征收增值税;

  (12)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

  提示: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

  (13)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的过网费,征收增值税。

  5、不征收增值税的项目

  (1)供应或开采未经加工的天然水,不征收增值税,征收营业税;

  (2)体育彩票的发行收入,不征收增值税,征收营业税;

  (3)对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会员费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又称销售应税劳务,是指在中国境内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举例:A企业委托B加工烟丝,委托方A为消费税纳税义务人,受托方B提供加工劳务,为增值税纳税义务人。

  1、自2009年1月1日起,在中国境内从事原油、天然气生产的企业(不包括经国务院批准适用5%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的油气田企业),为生产原油、天然气提供的生产性劳务应缴纳增值税。 但是,以下情形不缴纳增值税:

  (1)油气田企业与非油气田企业之间相互提供的生产性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2)非油气田企业将承包的生产性劳务分包给油气田企业或其他非油气田企业,其提供的生产性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3)油气田企业分包非油气田企业的生产性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4)油气田企业与其所属非独立核算单位之间以及其所属非独立核算单位之间移送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2、纳税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和和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三)进口货物,是指进入中国关境的货物。对于进口货物,除依法征收关税外,还应在进口环节征收增值税。

  【例题1】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业务中,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有( )。

  A、银行销售金银业务

  B、邮政部门发行报刊

  C、商店销售集邮商品

  D、纳税人从事商品期货和贵重金属期货业务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要注意区分增值税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划分。邮政部门以外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征收增值税,邮政部门发行报刊缴纳营业税。

  【例题2】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有( )。

  A、邮政部门销售集邮商品

  B、邮票厂印制邮票

  C、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

  D、对经中国人民银行和商务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所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

  答案:BCD

  【例题3】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缴纳增值税的有( )。

  A、销售机器设备

  B、邮政部门发行报刊

  C、进口货物

  D、银行销售金银业务

  答案:ACD

  【例题4】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缴纳增值税的是( )。

  A、电力公司销售电力

  B、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的过网费

  C、邮局销售邮票

  D、典当行销售死当物品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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