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执业药师考试辅导:肺结核化疗原则
更新时间:2013-04-01 08:5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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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肺结核化疗原则
肺结核化疗原则
答:早期:对新发病例和复治排菌者,都必须及早抓紧治疗。
联用:是选择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作用机制的抗结核药联用,可协同增加并对耐药菌起交叉杀灭作用,防止或延缓耐药性产生。
适量:使用发挥最大疗效而不良反应最小饿剂量。
规律:严格按照化疗方案,有计划、不间断定期用药。
全程:按规定完成全程化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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