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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编码本位码编制规则

更新时间:2013-08-19 14:13:56 来源:|0 浏览0 收藏0

1、药品编码本位码共14位,由药品国别码、药品类别码,药品本体码和校验码依次连接组成,不留空格。

2、国家药品编码本位码国别码为“86”,代表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的所有药品;国家药品编码本位码类别码为“9”,代表药品;国家药品编码本位码本体码的前5位为药品企业标识;国家药品编码本位码本体码的后5位为药品产品标识。

3、国家药品本体码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维护管理机构统一编制赋码。

4、校验码是药品编码本位码中的最后一个字符,通过特定的数学公式来检验国家药品编码本位码中前13位数字的正确性,计算方法按照“GB 18937”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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