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行政诉讼的起诉和受理
行政诉讼的起诉和受理
1、(环球网校提供行政诉讼的起诉和受理)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复议前置型)。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先申请行政复议,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
5、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7日内决定立案或者裁定不予受理。
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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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选择题
申请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下列行为中,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有( )。
A.确认征税范围
B.停止收缴发票
C.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D.不依法确认纳税担保行为
【答案】BCD
【解析】选项A:属于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申请人对其不服的,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选项BCD:申请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以外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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