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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法律复习:附加刑的刑种

更新时间:2014-01-16 16:18:46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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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法律复习:附加刑的刑种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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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罚金

  强制犯罪分子或者犯罪单位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一种刑罚。

  2、剥夺政治权利

  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一种刑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3、没收财产

  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一种刑罚。

  复习备考: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辅导:法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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