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年薪制的范围和对象复习
【摘要】环球网校人力资源管理师频道小编为人力资源管理师学员整理了“2016年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年薪制的范围和对象复习”的复习资料,主要讲年薪制的范围和对象相关内容,供考生复习备考之用,详见下文。
企业经营者年薪制的设计,首先应当规定实施年薪制的对象和范围什么样的企业,哪一类经营者可以实行年薪制。(环球网校人力资源管理师频道为您提供年薪制知识)
(一) 何种企业可以实行年薪制
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目前主要有以下三种意见可供参考:
1.S模式:
在S地区依法设立的市属国有全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企业可以参照执行。
2.N模式:
在N地区依法设立的国有企业以及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的股份制企业。
3.Y模式:
由Y地区政府授权经营的集团公司,省、市重点集团公司,国有独资公司;部分经营者素质较高、效益较好、有一定发展潜力的国有(集体)控股的股份制企业和国有(集体)企业。
(二) 实行年薪制的范围
在企业类型确定的条件下,企业中的哪一层级经营者可以实行年薪制,存在着以下三种不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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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意见认为应当包括企业中的董事长、总经理和党委书记(环球网校人力资源管理师频道为您提供年薪制知识)
例如,在推行上述S模式的地区1997年颁布的《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暂行规定》中明确规定: “企业经营者是企业的董事长和总经理。”该地区在按《公司法》进行企业改组时,党委书记一般都是由董事长和总经理交叉兼任,所以在年薪制试点中没有把党委书记包括在内。
第二种意见认为应该仅限于企业的法人代表
例如,在某地区1995年颁布的《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试行办法》中规定:“企业经营者是指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经理(厂长)一人。”
第三种意见认为应扩大到企业经营集团的全体成员
例如,在推行上述以下凡采取同一字母简称的模式,均为我国同一地区企业实行经营者年薪制所涉及的内容。
N模式的地区政府所发布的有关文件中规定:经营者是指企业经营集团和企业董事会、企业党组织的正副职及企业监事会、企业工会的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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