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07年11月人力资源师成绩可查询
更新时间:2015-12-09 17:5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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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请在成绩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我省有关成绩复查的规定进行复查。
注:如果考生成绩一栏显示无分字样,请与报名机构联系并在15个工作日内由各市鉴定中心统一汇总后,一并上报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