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初级统计师考点基期和报告期
更新时间:2018-03-07 14:44:18
来源:环球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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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环球网校编辑为考生发布“2018年初级统计师考点基期和报告期”的新闻,为考生发布统计师考试的相关考试重点,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做好复习工作,预祝各位都能顺利通过考试。2018年初级统计师考点基期和报告期的具体内容如下:
2.报告期为月度。
1.基本分类指数的计算
(1)月环比指数
根据所属代表规格品价格变动相对数,采用几何平均法计算
(2)定基指数
2.全省(区、市)指数的计算
全省(区、市)指数根据全省(区、市)城市和农村指数按城乡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加权平均计算。
3.全国指数的计算
(1)全国城市(农村)指数.是根据各省(区、市)指数按各地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加权平均计算。
(2)全国指数.根据全国城市和农村指数按城乡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加权平均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