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诚信红黑名单制度将逐步完善
执业药师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诚信红黑名单制度将逐步完善。同时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的还有医师在内的14类职业人员。列入黑名单的失信人将遭遇联合惩戒。具体内容环球网校分享如下:
执业药师、医师在内的14类职业人员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表示,个人信用体系建设要以信用记录为基础,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反映个人诚信情况,信用记录要准和全。
国务院办公厅去年底印发了《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要建立重点领域个人诚信记录,并明确了14类职业人群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记录形成机制。
这14类职业人员包括公务员、医师、执业药师、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律师、教师、评估师、税务师、注册消防工程师、会计审计人员、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认证人员、金融从业人员、导游等。
可以看到,这些重点领域与企业生产和百姓生活关系密切,一旦失信就会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而且这些重点人群有一定示范效应,以此为突破口可以更好推进个人诚信体系建设。
除了个人信用记录建设,还要重点建立红黑名单制度
目前,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大格局正在形成。2017年,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已经扩展到各个领域,不断努力实现全覆盖。
国务院去年印发的《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规范信用红黑名单制度。不断完善诚信典型“红名单”制度和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依法依规规范各领域红黑名单产生和发布行为,建立健全退出机制。
列入黑名单的失信人将遭遇联合惩戒
国家发改委透露,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法院累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644.52万例,民航部门限制购买机票576.62万人次,铁路部门限制购买列车软卧、高铁和其他动车组一等座以上车票207.23万人次。工商部门限制担任各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7.1万余人次。
连维良指出,推进个人诚信体系建设,要强调“四重”,要特别重视实名制、信息安全、信用修复、信息服务,核心精神就是保护个人的权益。
编辑推荐:
人社部: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作弊取消“禁考”处理 但将影响个人信用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执业药师考试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最新资讯
-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的公告2025-12-08
- 2025年11月云南省执业药师注册情况公告2025-12-05
-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执业药师“挂证”查处情况的通告2025-12-02
- 国家药监局公布:2025年10月全国执业药师注册情况2025-11-24
- 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启用审批专用章等新印章的公告2025-11-03
- 上海药监局:《上海市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发布2025-09-11
- 国家药监局公布:2025年8月全国执业药师注册情况2025-09-10
- 江苏药监局10月1日前必须完成新版许可证申领政策解析2025-08-29
- 国家药监局公布:2025年7月全国执业药师注册情况2025-08-28
- 错过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怎么办?别慌,这些省份可补学!2025-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