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关注热点:海曙区人社局推进医保定点从“行政审批”走向“协议管理 ”
为全面实施好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让医保定点协议管理惠及更多市场主体,自去年11月启动2017年度第二批零售药店集中受理以来,海曙区医保办通过把好受理审核关、审核联查关、业务学习关,监督巡查关等举措,推进医保定点从“行政审批”走向“协议管理 ”。截至2月底,共成功受理2017年第二批零售药店定点申请22家。
一是严把受理审核关。第一时间召开工作布置会议,指定专人、开通专窗,负责受理申请、联查评估、签定协议准备、签订协议和纳入定点等主要流程。通过集体讨论、咨询请教、情景模拟等形式,认真学习《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新增定点医药机构纳入协议管理操作规范》等制度,重点掌握定点条件鉴别、申请资料鉴定、实地考察鉴证等关键环节,确保经办过程严密严谨。
二是严把审核联查关。建立审核联查制度,组织专人通过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市场监管局信息系统等途径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联查。深入申请单位,针对经营场所是否独立、执业药师是否在岗、《非处方药目录》内药品备药率等情况开展全方位、突击式检查,将可疑点和不足登记在联查表供评估小组参考决策。同时,针对财务制度、进销存等承诺事项,开展口头提醒。联查通过的零售药店进入评估环节。
三是严把业务学习关。组织22家新进定点零售药店的44位执业药师及工作人员进行医保政策业务培训,针对协议签订后注意事项、全面解读宁波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力求政策落地无缝隙。同时,对与零售药店息息相关的医保政策进行着重解读,结合反面案例,强化参会人员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意识。培训后开展新进零售药店执业药师及工作人员医保政策考试,通过率91%,严把人员入关口。
四是严把监督巡查关。建立年度巡查计划,针对重点对象、难点对象,进行排模式、突击式、不定式巡查,结合网上费用审核情况,对药店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对于发现问题的药店,从严处理,力争让零售药店做到不敢违规、不能违规、不愿违规。下一步,在现有零售药店财务第三方审计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第三方巡查机制,通过巡查业务外包,不断完善定点医疗机构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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